项链丢了,直到大年初一我才发现。
“你还在鼓捣什么,再不出发我们又要挨骂了。”妹妹的抱怨声伴随着昨夜春晚的节目声在外面响起。
“反正每年我们都最晚到,今年也要遵循传统。”我应声道。
正是因为每年拜年都拖拖拉拉,我们的父母又不想因为我们而拖缓进度,所以让我们晚点自己去拜年。
“有没有看到我的项链?”
“你放在你家的东西问我在哪?”她起身理了理因为蜷在沙发上皱了的衣服下摆,开始帮我一起找。“什么项链?”
“去年你送我的那条。”
“真想揍你。”
随后我们开始对家里进行了一次全面搜索,但那天整张床掀起来,都找不到。
“找不到算了,年后我给你买过一条。”她累的趴在沙发上,右手在半空中摆出不想再找的姿势。“但是我们再不走就要被骂死了。”
“有道理。”于是找项链的事情不了了之。
那条项链是去年她送我的新年礼物,虽然我很少戴在身上,但一般情况下我都把它收在抽屉里,大年初一想着快一年了,怎么也得戴上去试试,谁曾想不见了。
后来她又说再给我买一条,但被我拒绝了,不见了就不见了。
虽然不经常戴,但我一直带在身边,也算是见证了这一年来的事。
能买回来的东西都具有替代性,我并不希望类似礼物一类的东西能被替代。
找不到的东西,没有必要一直惦记着不放,不舍得当然会有,但好像丢失了也不会怎么样,日子照样过。
这样想来,好像每次遇到麻烦的时候,我都会这样安慰自己,作最坏的打算,再问自己是否可以接受,如果对生活没有太大影响,就没有必要太难过。
但有时候这样的习惯,也并非是一件好事,因为它容易让一个人变得不痛不痒。
珍尼特·文森特在《我要快乐,不必正常》中说道:寻获与丧失/遗忘与记忆/离去与归来从未停止。
任何得失都是相对的,这次项链的丢失也是如此。
这件事还没有就此告一段落,昨天我在找衣服的时候,终于在一条平时也不经常穿的外套内层口袋里找到了那条项链。
说来也奇怪,这件外套前段时间还放到洗衣机里洗过、甩过、晒过,都没有让这条项链现世。
“不愧是你。”我妹妹这样评价这次失而复得。
我突然有点庆幸,它可以再陪我更久一点,见证我的一年又一年。
后来我想,如果这次不是偶然间发现了它,而是真的找不到了,我还会不会一直去找它。
或许不会吧,毕竟我们经历了这么多事,亲眼看到身边每一个人的出现与消逝,如果再对某件事、某件物品执着,那太累了。
只抓住某个瞬间,然后去享受,就已经满足。
那些什么事都不痛不痒的人,或许并不能轻易放下很多东西,他们只是把这些东西都放在了内心深处,深到表面看起来波澜不惊。
直到再触碰到与那段记忆有关系的瞬间,又从内心将这段尘封已久的忆再次唤醒。就像“普鲁斯特效应”一样,用气味唤醒一个人的记忆。
其实就算没记起来也没关系,只是觉得似曾相识,像个老朋友,那就足够了。
其实一段时间里单曲循环的歌也会把我带到那段日子的心情和状态。
所以希望今年能有所不同的我听了很多新歌,也喜欢上了很多新的歌手。
近年来我歌单里的歌越来越多,尽管之前保存的歌我已经很少翻出来听了,但我也不会把它删掉,毕竟它们也承载着我的一段记忆。
它们就该待在那里,成为构成记忆的一部分,等某一天再误打误撞地听到某首歌,就会想起构成人生的某一段经历,想起那段时间那个状态的我。
是不是有一种很奇妙的感觉。
所以,就算那条项链真的找不到也没有关系,它已经构成了一段记忆,成为了我人生中的一部分。
如果这次没有找到,或许我会在一年、五年、甚至十年后的某一天再和它再次重逢,与去年的我重逢,也挺好的。
正如陈奕迅在《富士山下》唱的一样:谁能凭爱意将富士山私有,有的人或事,只是遇见,就已经足够幸运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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